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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公布2017年度市区经营性用地出让计划

为了加强和改进房地产用地供应管理,回应社会关切,稳定市场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让社会公众及时了解我市市区今年经营性用地特别是住宅用地供应计划的有关信息,市国土资源局公布了市区2017年度经营性用地出让计划编制情况。

近期我市市区的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

从市区土地市场运行情况来看,2014年以来,我市市区一直从紧控制土地供应总量,特别是商品住宅用地总量,加快消化房地产库存。同时,因被征地农民强制入保人选产生难、旧城改造地块扫尾交地难等原因,造成市场需求较旺的部分区域土地上市速度较慢,供需不够平衡。

2014年市区公开挂牌出让经营性用地1115.21亩(其中住宅用地665.31亩),成交总额17.55亿元;2015年公开挂牌出让经营性用地1441.38亩(其中住宅用地606.84亩),成交总额14.32亿元;2016年公开挂牌出让经营性用地635.93亩(其中住宅用地390.05亩),成交总额10.43亿元。住宅用地供应量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

从我市市区房产市场运行情况来看,2016年市区全年商品房销售面积314.5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4.62%。其中商品住宅销售面积288.8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6.28%。2016年市区全年商品房批准预售面积288.2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07%。其中商品住宅批准预售面积234.2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9.73%。

至2016年12月底,市区商品房累计可售面积为558.35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0.1%。其中商品住宅月末累计可售面积256.51万平方米,同比下降24.61%。2016年,市区商品房成交均价为6689元/平方米,同比增长9.53%。其中商品住宅成交均价6482元/平方米,同比增长8.80%。按2016年1至12月市区月均成交水平计算,商品住宅区去化周期为10.26个月,较上年底减少7.72个月。总体来看,去年以来我市市区房地产市场呈现商品房供销有序、量价齐增、库存去化加快的良好发展态势。

通过对市区房地产市场的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2017年市区土地出让计划应适当放量,并注重计划的空间布局,推进集聚发展,提升开发建设水平。

今年以来,市区已公开出让7宗经营性用地,成交总面积为330.77亩,成交总价为98370万元。其中,海州区公开出让3宗住宅用地,成交面积为156.82亩,成交金额66450万元;开发区公开出让2宗住宅用地、1宗商业用地,成交面积158.84亩,成交金额24350万元;徐圩新区公开出让1宗商业用地,成交面积15.11亩,成交价7570万元。此外,我局于3月下旬发布了海州区1宗商业用地、高新区1宗住宅用地和1宗旅馆用地挂牌公告,将于4月中下旬成交。

今年市区经营性用地出让计划编制情况

2017年初,各区(园区)报送了2017年度经营性用地出让计划,总面积近6000亩。经过现场踏勘和与各区政府(管委会)多次对接,形成土地出让计划和备用计划初稿,并于4月初经2017年市土地出让与储备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制定的《2017年度市区经营性用地出让计划》,计划年内将17宗面积共计1000亩土地有序推向市场。同时,为了加强土地市场调控,防止出现供需失衡的状况,市国土资源局还制定了《2017年度市区经营性用地备用计划》,将38宗面积共计2400亩土地作为备用,根据土地市场需求状况选择性投向市场。上述两个计划中,居住用地共12宗面积993亩,商住混合用地共14宗面积1268亩,商业用地共28宗面积1045亩,其他用地(医疗卫生)1宗面积94亩。按区域分,海州区23宗1295亩,高新区15宗935亩,开发区4宗264亩,连云区8宗610亩,徐圩新区3宗208亩,云台山景区2宗88亩。

《2017年度市区经营性用地出让计划》中,拟出让地块17宗,面积共1000亩。其中,居住用地5宗面积411亩,商住混合用地6宗面积452亩,商业用地6宗面积137亩。按区域划分,海州区居住用地3宗共146亩,商住混合用地3宗共166亩,商业用地2宗共56亩;高新区居住用地1宗为127亩,商住混合用地1宗为153亩,商业用地3宗共56亩;市开发区商住混合用地1宗为72亩,商业用地1宗为25亩;连云区居住用地1宗为138亩,商住混合用地1宗为61亩。

《2017年度市区经营性用地出让备用计划》中,拟出让38宗地块面积共2400亩。其中,居住用地7宗面积562亩,商住混合用地8宗面积816亩,商业用地22宗面积928亩,其他用地1宗面积94亩。按区域划分,海州区居住用地2宗共142亩,商住混合用地2宗共274亩,商业用地11宗共511亩;高新区居住用地2宗共115亩,商住混合用地4宗共372亩,商业用地4宗共112亩;开发区居住用地1宗为77亩,商住混合用地1宗为90亩;连云区商住混合用地1宗为80亩,商业用地4宗共237亩,其他用地1宗为94亩;徐圩新区居住用地1宗为160亩,商业用地2宗共48亩;云台山景区居住用地1宗为68亩,商业用地1宗为20亩。

关于市区土地出让工作的总体要求

一是进一步发挥经营性用地出让计划刚性指导作用。市国土资源局对各区政府(管委会)提出年度计划出让地块进行收集整理和现场踏勘后,会同规划等部门进行分析论证,按照总量控制、布局合理的原则,科学制订年度出让计划,上报市政府研究批准并严格组织实施,不在计划内的地块未经市政府批准不得出让,原则上1000亩出让计划作为刚性要求务必当年完成出让工作。2400亩备用计划作为对刚性计划的补充,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上市,以加强土地市场调控。

二是注重加大重点区域用地供应量,加快商品住宅用地上市节奏,确保完成全年经营性用地出让计划。通过土地市场均衡有序供应,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三是加大土地供应计划宣传力度。我们不但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年度经营性用地出让计划,以后还要逐步探索和完善预出让计划公布机制,对市区3至5年内可推向市场的地块实行“早调研、早规划、早公布”,让开发企业和市民及时、提前知晓,切实稳定土地市场预期。同时多渠道、多媒介、多形式开展宣传推介活动,积极组织或参加招商推介会,做好地块出让信息与企业用地需求的对接工作,确保实现土地有效供应。

四是加强土地供后监管。严格土地出让合同管理,切实加强商品住宅用地供应监管力度,督促开发企业按时交纳土地成交价款,按合同约定时间开、竣工。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打击故意囤地行为,对因各种原因暂未开发的土地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消化盘活,增加市场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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